CBA 开出大罚单:广厦队罚12万,孙铭徽罚3万,楼明罚5万+停赛2场

作者:jrs低调看

5月18日晚,CBA 公司官网发布了一则引人注目的处罚公告,对在总决赛第五回合比赛后出现不良行为的浙江广厦俱乐部、杭州赛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这一举措旨在严肃联赛纪律,维护 CBA 赛事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在 5 月 17 日晚进行的 CBA 总决赛第五回合比赛中,浙江广厦队主场迎战北京队。这场比赛双方比分胶着,竞争异常激烈。最终,北京队以 94-92 的微弱优势险胜浙江广厦队,将总比分改写为 2-3,让系列赛悬念重生。然而,比赛结束后,赛场内外却接连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的事件,给 CBA 联赛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赛后,浙江广厦队后卫孙铭徽因对比赛结果不满,情绪失控,一脚踢飞了比赛用球。这一冲动行为违反了《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CBA 公司决定对孙铭徽处以罚款人民币 3 万元的处罚。作为球队的核心球员,孙铭徽的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也给球队和联赛带来了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浙江广厦俱乐部投资人楼明以及部分随队席人员在比赛结束后前往记录台,对裁判的判罚表示强烈质疑,并在现场情绪激动。他们的行为严重干扰了赛事的正常秩序,违反了《纪律准则》第四章第四十九条。CBA 公司对此予以严肃处理,对楼明处以停赛 2 场、罚款人民币 5 万元的处罚。停赛场次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总决赛场序 508 以及本赛季浙江广厦队的后续一场比赛。若楼明本赛季停赛处罚有未执行完的场数,将顺延至下赛季常规赛执行。



此外,在比赛过程中,杭州赛区的广厦队现场球迷也出现了不理智的行为。大量球迷谩骂北京队球员以及当值裁判员,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赛场的文明氛围,对联赛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根据《纪律准则》第七章第七十五条、第一章第十七条之规定,CBA 公司对杭州赛区处以取消竞赛承办单位 2024 - 2025 赛季 CBA 联赛优秀赛区奖项评选资格的处罚,并对浙江广厦俱乐部处以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人民币 2 万元的处罚。同时,依据《纪律准则》第七章第七十七条,对浙江广厦俱乐部处以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人民币 10 万元的处罚,两项合计扣减浙江广厦俱乐部联赛经费人民币 12 万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浙江广厦队随队席观赛人员石某某在比赛结束后,在球员通道与北京队随队相关人员发生了激烈冲突,甚至动手打人。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待公安机关认定并作出处理后,CBA 公司将依照联赛相关规定对石某某进行进一步处理。

此次 CBA 公司开出的罚单力度之大,彰显了其维护联赛纪律、净化赛场环境的决心。尽管浙江广厦队在本赛季总决赛中仍手握冠军赛点,但这些处罚无疑给球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球队不仅面临着经济上的损失,核心球员和投资人的受罚也可能对球队的士气和后续比赛安排产生一定影响。



此次事件也给整个 CBA 联赛敲响了警钟。在激烈的比赛竞争中,无论是球员、俱乐部管理人员还是球迷,都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裁判判罚,遵守比赛规则,以文明的方式参与和支持篮球赛事。只有这样,CBA 联赛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球迷带来更多精彩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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